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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国驻巴林使馆对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的通知
2019-04-11 01:56

  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,中国驻巴林使馆将自2019年4月14日起,对包括巴林公民在内的全部申请中国签证的人员留存十指指纹,以下人员可予免采:

  (一)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;

  (二)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、公务、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(有对等需求的国家人员除外);

  (三)5年内持同本护照在中国驻巴林使馆申办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人员;

  (四)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。

  请注意,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中国驻巴林使馆留取指纹。伪造指纹或由他人冒充留取指纹,将导致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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